2015年10月23日上午,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在赛迪大厦15层和丰园举办。院领导及机关各处室、研究机构、院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由宋显珠书记主持。
这次专题学习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采取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黄子河副院长、樊会文副院长和刘文强副院长分别做重点发言。

黄子河副院长指出,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最终目的,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举措。严以用权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个要求”,即要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务实用权、刚直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要把严以用权作为工作的座右铭,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要把权力当做责任,而不是乐趣;三要坚持用权为公;四要敢于用权,勇于担当;五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樊会文副院长指出,严以用权的本质就是要做到用权为公,避免公权私用。严以用权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方面要尽职尽责地“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正确用权,认真负责地用权,用权力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不能以严为借口,搞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用权范围,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严以用权,重点在于做到以下五点:一要严谨地认识和对待权力;二要负责任地用权;三要合法合规合理地用权;四要严防滥用权力;五要让群众参与监督用权。
刘文强副院长指出,“严以用权”,必须坚持用权为民、筑牢制度防线、阳光用权、不搞特权。对照“严以用权”要求,修身做人、为官用权。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强化理论修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二是带头做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准则,严防“四风”侵袭,勿为外物所役,把好廉政自律的关口。三是注重择善交友。对经常交往的人应有选择,要讲究交友的品味和质量,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要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经纶支部书记李坤和时代支部书记赵丹参加交流研讨,谈了自己的认识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