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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通诉小鱼易连侵害视频会议软件著作权案”入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十大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 投稿时间:2025/03/27

在4月26号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十大科技创新典型案例,我所鉴定的“宝利通诉小鱼易连侵害视频会议软件著作权案”入选。该案原被告双方均为视频会议领域的知名企业,且涉及权利人的多个软件作品和被告的多款被诉侵权软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0月23日委托我所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进行鉴定。

该案的鉴定过程较为复杂。首先,鉴定组根据对应的编译说明将双方提交的源代码进行编译,再将编译后的代码文件与公证的目标代码进行对比,得出了双方源代码与目标代码是否具有同一性的结论。除此之外,由于双方提交的源代码中包含库文件,所述库文件为目标代码,因此,双方对该部分的源代码进行补充提交,鉴定组对该部分库文件的源代码与库文件目标代码进行比对,得出双方补充库文件源代码与库文件目标代码是否具有同一性的结论。当源代码编译后,与公证的目标代码差距较大时,鉴定组将源代码编译后的目标代码反编译,与公证的目标代码反编译进行比对,得出源代码与目标代码是否具有同一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鉴定组对双方补充提交的手机端库文件源代码以及库文件的反编译代码进行比对,得出手机端库文件是否具有同一性的结论。尽管双方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比例较低,但法院在综合考虑我所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报告后,判定侵权成立并依照法定赔偿上限确定了赔偿金额。

该案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积累了经验。第一,在技术鉴定比对认定上,明确了如何处理源程序与目标程序鉴定同一旦实际范围不一致的情况。第二,在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上,明确了如何推定实质性相似成立以及排除第三方代码时的举证责任。第三,在实质性相似认定上,明确了分析部分代码相似对于实质性相似认定的影响。该案的判决彰显了依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驱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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