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00年,一直致力于面向政府、面向企业、面向社会提供政府决策与软科学研究、咨询与外包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主要业务范围: 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信息行业数据统计与信息提供、信息产业市场监测分析、信息技术跟踪分析、信息类产品评测与企业资质认证指导、信息学科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信息工程咨询与监理服务、相关科技开发与专业培训、《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机器人产业》、《中国计算机报》、《中国信息化周报》、《通信产业报》、《新能源汽车报》、《职能网联汽车》、《网络空间安全》、《中国工业和信息化》、《软件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互联网经济》、《风能》和《工业技术创新》出版。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机关领域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提出政策建议,提供行业服务。
(二)承担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发展动态分析工作,开展战略与规划研究,支撑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制定。
(三)开展两化融合有关问题研究,促进相关领域发展。
(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领域科技重大项目支撑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五)承担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产业发展。
(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领域软硬件产品、信息化工程、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的研究及支撑工作。
(七)承担人才教育培训、报刊出版等支撑服务工作。
(八)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6119.34万元。
二、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收入预算36119.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46.74万元,占6.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9.6万元,占9.63%;事业收入29093万元,占80.55%;其他收入1300万元,占3.6%。
三、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支出预算3611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8.44万元,占85.43%;项目支出5260.9万元,占14.57%。
四、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9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9.6万元、上年结转1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6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88万元。
五、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9.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15.78万元,增长9.98%。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229.1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52.4万元,降低70.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点压减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022年年初预算117.9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8万元,增长3.33%。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74.1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70.8万元,降低83.33%。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37.0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85.4万元,降低83.33%。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2266.23万元,全部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77.01万元,增长52.18%。
(三)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984.1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1.17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8.39万元,增长15%。
六、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6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11.63万元、津贴补贴38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08万元、住房公积金601.15万元、离退休费117.95万元。
公用经费136.63万元,包括:咨询费20万元、取暖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86.63万元、差旅费10万元。
七、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2022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2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82.31万元。
八、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7月31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科研及后勤保障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2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不安排新增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
九、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2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对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2个,涉及资金1017.9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专项”等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下一步,将按照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全面开展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预算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