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研究,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职位和选拔范围
(一)竞争职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2名。
(二)选拔范围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干部。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其中:
(一)现任正处级职务,且任正处级职务满三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
(三)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竞争上岗工作主要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德行和实绩公示、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愿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中午12时截止。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院人事处领取或院网站(http://www.ccidgroup.com)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一式三份)交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加盖院党委章,报部人事教育司。
部人事教育司对报名者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并公布名单。若报名人数少于10人,取消此次竞争上岗。
(二)德行和实绩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须填写德的正向自评表(附件2)、工作实绩公示表(附件3)和个人书面诚信承诺书(附件4),经院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民主测评
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由人事教育司组织。民主测评成绩由投票测评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两部分构成。民主测评成绩=投票测评成绩×97%+年度考核成绩。
投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5个要素,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次,分别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等次,由人事教育司负责计分。参加投票测评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正高级职称人员和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票分A、B票,分别由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人员填写,A、B票的权重为3:7。计分方法为,A票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B票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分(去掉票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计算)。
年度考核成绩满分3分。计算方法为:2009、2010、2011年年度考核中,每获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得1分。
根据民主测评成绩,按照竞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即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0名人选进入笔试环节。第10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笔试环节。民主测评分数低于60分的不参加笔试及后续竞争环节。
(四)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竞争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对报考职位的熟悉程度。试题由部人事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命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五)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人岗相适程度。试题由部人事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命制。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
成立竞争上岗面试小组,负责面试的评分工作。面试小组由部机关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共9人组成。
面试小组成员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记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干部职工可以旁听面试。
(六)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每位竞争者总成绩高低,按照竞争上岗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即总成绩前6名为考察对象。第6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竞争上岗人员总成绩满分100分,由民主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构成,即:总成绩=民主测评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公布。竞争者可查询本人总成绩及分项成绩。
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总成绩归零,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考察任用。
(七)组织考察
部人事教育司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反向测评、查阅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干部的“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民主推荐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6名考察对象中推荐2名拟任人选。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以及主要优缺点。谈话对象范围根据相关性、知情性、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反向测评票重在考察干部的德,内容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五个方面,列举了十六项内容,分为“反映较多”、“偶有反映”、“没有反映”、“不了解”四个选项。反向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的参考。
(八)讨论决定和任职
部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虑竞争者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
四、工作纪律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
(三)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不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更改。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等内容。
(五)要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竞争上岗人员,不打人情分。
(六)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竞争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五、其它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中有关事宜由部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205904。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附件2:德的正向自评表.xls
附件3:工作实绩公示表.xls
附件4:个人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