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赛迪研究院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编写了《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白皮书(2019年)》。
报告聚焦基础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三个大数据发展关键领域,构建由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0余项三级指标组成的中国大数据区域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目 录
01、评估依据
本文研究对象为大数据,从基础环境、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三个角度出发评估大数据发展水平。
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019)共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
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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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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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综合评估
总体概况
全国大数据发展逐步形成了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多区域集聚发展格局。
2018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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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日渐凸显,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总体占比达到39%。
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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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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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评估
总体水平来看,东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最高,大数据发展总指数达到364.13,占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的46%。
西部地区紧随其后,总指数达到221.33,在全国总指数中占比达到28%。
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大数据发展指数分别为138.69和58.82,在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中的占比分别为18%和8 %。
分区域大数据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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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域大数据发展指数在全国总指数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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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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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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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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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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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基础环境指数
总体概况
全国17个地方已设置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30多个省市制定实施了大数据相关政策文件,多层次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2018年全国大数据基础环境总指数达到246.37,平均指数达到7.95。
2018年全国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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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由于基础禀赋不同,基础环境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广东以14.71的基础环境指数遥遥领先,
江苏、上海、福建、山东、浙江、北京等省市指数都在10分以上,东南沿海地区省市占据前十名的7个席位。
贵州作为大数据发展的策源地,指数为11.17,位列第7名,陕西指数为10.55,位于第9位。
大数据基础环境前10名各分项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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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产业基础环境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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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指数分析
组织建设:大数据管理机构渐成标配,推进机制加快完善。
广东、浙江在大数据组织建设方面领先全国,该分项指标得分已分别达到60.14与59.12,分别占全国总指数的6.88%与6.77%。
全国大数据组织建设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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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顶层设计不断加强,贵州省成为标杆。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政策环境指标总数为772.91,平均数为24.90。
贵州省以71.46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占比9.25%,福建、广州、山西、广西紧随其后。
全国大数据政策环境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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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总体发展向好,第一梯队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北京大数据信息基础就绪度指数得分高达50.41,在全国遥遥领先,高居榜首。
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指数均在35以上,位居第一梯队。
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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